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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体外墙保温材料“降级”

创建时间:2019-06-17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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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8日讯(记者高洪超通讯员江山)住宅楼外墙贴挂保温材料本是好事,但文登一施工单位却偷梁换柱,擅自降低用材防火质级,结果被处罚一万元。

5月2日,文登市文山路一小区的四栋楼房正在进行墙体保温改造施工,施工沿用内衬绝热泡沫板、外挂水泥浆工艺,所用泡沫板为聚苯乙烯泡沫板。由于泡沫板跟防火有关,按照公安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9月25日联合制定的《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》,施工泡沫板材应为“不燃”(A级),这个标准由消防部门取样检测。

检查取样后,文登消防大队把样品送交山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,检验后发现施工所用泡沫的防火性能为“难燃”(B1级)。文登消防复查发现,这个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时,图纸注明外墙保温材料采用A级,但施工单位却降级采购了B1级材料。

8日,依据《消防法》规定,施工单位被处罚款一万元,同时,文登消防把这一检测结果通报给了当地建设主管部门。